有人就像以往一樣,
一直注意自己不該注意的人,

從而造成人家的困擾,
還要求人家只能忍讓他們,
就像壞小孩,
一直吵人家就必須給他要的物質才能稍稍安撫,
可當他的貪心又起,
被他注意到的對象又得倒楣了!

我很想說真是【爛桃花】,
可是遇到這樣的爛桃花已經不知有幾個,
究竟也是因為當事人太過愛自己,
所以當我表明沒喜歡,自己覺得受到傷害,
為了彌補自己幻想的損失,覺得害我才能補償自己。

要說人家爛桃花,恐怕當事人知道會更受傷,
有些玻璃心的甚至還會起報復心態要徹底毀了人家的人生,
可是又要怎麼讓他們能別再來煩擾?
請他們去糾纏也喜歡他們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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